各市科协,各省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,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》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》,加强教育基地阵地建设,构建科普教育基地智能化管理体系,深化全域科普建设,推动科普工作社会化、群众化、常态化,省科协决定开展山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对象
符合《山西省科普教育基地标准》(附件1),具有科技教育、文化传播普及功能的场馆场所,以及能够面向公众开放的教学科研、生产服务等单位。特别关注弘扬科学家精神,反映科普事业进步、见证党领导下中国科技发展历程的科普教育基地。
二、申报程序
1.各市科协、省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结合实际情况,认真组织本地区或本系统的申报认定工作。
2.申报单位向所属市科协或归口省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提出申请,市科协或省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根据《山西省科普教育基地标准》要求,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价、初审,并填写推荐意见,上报省科协。
3.省科协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,适时组织实地考察,向通过评审的单位颁发“山西省科普教育基地(2021-2025)”牌匾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2004-2016年通过省科协认定的六批山西省科普教育基地(附件2)需重新认定,填写《山西省科普教育基地重新认定表》(附件3)。不能较好地开展科普活动、不能发挥科普教育功能或名存实亡的不再予以认定。
2.新申报单位填报《山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》(附件4)。
3.所有申报单位需另附:2020年科普工作总结、2021年科普工作计划、照片等其他相关材料,装订成册。
4.市科协、省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汇总本地区或本系统重新认定及新申报科普教育基地名单,填写《山西省科普教育基地推荐意见表》(附件5),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(一式两份)报省科协普及部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。
5.省科协将对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加强督导管理,建立长效评估机制、整合科普教育基地资源、增强科普服务理念,突出科普服务的职能定位,提升山西省科普教育基地发展质量。
联系人:陈良芳 电话:0351—4066820
邮箱:sxkxpjb@126.com
地址: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1208室
附件(点击下载):
1.山西省科普教育基地标准
2.2004-2016年山西省科普教育基地名单
3.山西省科普教育基地重新认定表
4.山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
5.山西省科普教育基地推荐意见表
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
2021年3月5日